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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性购房提取相关疑问

    我原本是有贷款购房的,办理的半年自动划款,2020年5月系统告知提取额度已满。有以下几个疑问:1、我在19年4月一次性付款购买了第二套广州市内住房,可以继续申请提取吗?如果可以申请的话,还能不能办理每半年自动划款直至额度满为止?还是说只能每半年提交一次申请?2、我看你网站说明上写,申请要在购房后2年内提出,那我接下来如果每半年申请一次的话,到了21年4月以后超过购房后2年内这个时间点了的话,后面还能申请吗?谢谢 北京市

    购房 一次性付款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4614155158

    发布于2020-05-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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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628395766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1.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以新购住房重新办理提取,但需距上一次提取到账满180天才能提取。一次性付款购房不能办理每半年定期自动转账,需每半年申请提取。2.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需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以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需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如您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已办理首次提取,只要产权未转移,则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到核定的额度。提取所需资料详见《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链接如下:该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办理,具体操作详见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操作指引(提取业务-非按揭购房)
    +1 2020-05-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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