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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肇庆购房公积金贷款

    在肇庆购房,3月底银行房贷,之前贷款申请为商业贷款,4月10日出台公积金可在肇庆购房使用政策,请问能否使用公积金还贷? 北京市

    房贷 购房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5825743788

    发布于2020-05-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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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roboar 丨Lv 0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注:以按揭购房的条件申请提取的,需在贷款放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年3月27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端业务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手机APP)升级上线。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见:
    +1 2020-05-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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