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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申请录入方式咨询

    审核失败。提示为:产权人已提取过,需在产权人同一申请表中录入信息。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操作?本人与产权人为夫妻关系。房产证仅有一人名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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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邹光超

    发布于2020-05-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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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77946781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若您配偶此前以该套房屋的名义申请过提取,您需将您的提取信息合并到他的提取申请表,具体操作如下:登录账户后,选择“提取业务”,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直接点击“新增提取”,提取形式选择“住房性消费提取”,提取原因选择“偿还贷款本息”。选择“该房屋是否已发生提取”,选择“是”,则录入该套房的申请单信息:提取单编号、提取申请人(姓名)、提取申请人证件号,录入并校验通过后,自动关联该提取单并带入已有的房屋信息。将提取资料拍照扫描到相应项目内,带*号项目为必扫项。所有资料拍照扫描完成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并录入手机验证码和图形验证码。点击“提交”刷脸认证,认证通过后提示操作成功,代表已将该提取申请上报到中心部门进行审批。
    +1 2020-05-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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