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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广州转移到异地公积金,是否可以积累年限?

    从广州到异地工作后,半年后申请转移公积金成功后,缴存年限是否可以累计?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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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180414693

    发布于2020-04-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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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134687503 丨Lv 2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若您购房异地房产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涉及贷款的事宜建议您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在本市购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您以本市缴存职工名义申请贷款时,若曾在异地缴存的,涉及两地缴存连续性的问题具体如下:(一)曾在异地缴存的职工,缴存余额已转移到广州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认可其在异地缴存的记录。连续缴存时间由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上载明的最后一次连续缴存时间与在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缴存余额未转移到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不合并计算。(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涉及异地缴存时间认定的,在异地缴存与广州缴存之间不得有断缴月份。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十二个月(不含)之前;外地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二十四个月(不含)之前。例如:本市户籍职工在外市连续缴存6个月,其缴存余额转移至广州后,未发生断缴继续连续缴存6个月,此时职工的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认定标准。三、在本市购房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您以异地缴存职工名义申请贷款时,若曾在本市缴存的,两地缴存无出现断缴,补缴的情况,视为连续缴存。
    +1 2020-04-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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