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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期间若单位未能及时汇缴公积金,需要提交暂缓缴存的资料吗?

    疫情期间,公司无法每月及时汇缴公积金,那:1、是否可以每月操作增减员步骤,但不操作扣费步骤呢(像社保操作一样,每月进行正常申报但暂不扣费)?还是在疫情结束后一次性操作几个月份的公积金增减员及汇缴?2、若公司在疫情结束后可以及时进行补缴操作,那在疫情期间未缴费的几个月是否无需前往公积金中心进行暂缓缴存资料递交?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4715891181

    发布于2020-03-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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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708617306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单位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聚集暂时无法办理汇缴,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可直接按汇缴业务办理缴存(补缴),无需申请缓缴。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缴存可以正常办理增减员。疫情防控措施解除或缓缴期限结束后,单位应为减员的职工办理补缴需为职工补缴公积金。1、职工账户仍封存在本单位下的,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到网点前台办理欠缴补缴;2、职工账户不在本单位下封存的(包括在其他单位下正常缴存或封存),可到中心直属网点办理欠缴补缴。3、职工本市公积金账户已销户的,需在本单位下重新开设封存状态账户再办理欠缴补缴。(注:为封存在本单位下的职工和不在本单位下封存的职工办理补缴时,应分开填写补缴书和补缴清册)
    +1 2020-03-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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