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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延缴期间提取影响

    假如公司2-6月延缴公积金,期间员工账户小于3600元(无合同无发票的租房提取),期间实际到账金额是否提账户余额?补缴后下次的提取能否补提取上次的差额?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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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744526683

    发布于2020-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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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377651530 丨Lv 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满足无需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例1:职工A在2014年10月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了2015年1月至3月的住房公积金,在2016年1月申请提取时,本次最多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共计13个月的租金,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为600*13=7800。如果职工账户余额为6100,则本次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共计10个月的租金,可提取金额为6000,剩余3个月的可提取额度可累计到下次提取。
    +1 2020-03-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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