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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的缴存基数是否可以高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假设A员工为公司老员工,去年全年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今年1月,A员工晋升加薪,月薪调升至10000元。假设B员工将于今年6月入职,岗位、个人绩效和工资都跟A员工一样,并从7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基数为10000元。若今年7月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A员工是否必须以8000元作为新基数?能否以10000元作为新基数(即员工缴存基数是否可以高于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若必须以8000元作为新基数,A员工往后1年岂不是比B员工的基数少2000元(相当于变相鼓励同岗同绩效不同待遇)?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8169524409

    发布于2020-03-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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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528231507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存即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
    +1 2020-03-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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