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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自愿缴存账户补缴

    自愿缴存账户启封后没有签订委托托收协议,断交了3个月,现在补缴要怎样办理?在哪里办理?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2136008188

    发布于2019-12-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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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175560580 丨Lv 1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依据您的描述,直接办理汇缴即可无需补缴。个人汇缴业务仅适用于自愿缴存人员办理,办理汇缴前,请先确认是否已办理托收登记业务1.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个人汇缴”,进入到个人汇缴界面2.录入本次需汇缴的月数,核对汇缴信息无误后,点击“付款”、“确定”,完成汇缴操作注意事项1.汇缴年月不能超过当前年月。2.汇缴业务办理成功后,在款项未到职工账户上之前,不允许做下一次的汇缴。3.在工作日16点后办理的汇补缴,资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到账。因人行清算中心晚上22点至凌晨2点间停止接收清算数据并导致支付失败,所以请不要在此段时间内办理汇补缴。托收登记缴存人可绑定本人银行储蓄账户,办理汇、补缴业务时直接从绑定的银行账户中扣款。操作步骤1.在主页面选择“缴存业务-托收登记”,查阅“委托扣款协议”,选择“同意”,进入托收登记操作界面2.在该界面中,录入托收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支行名称和托收银行账号。其中,托收银行账号不能是信用卡账号;支行名称需点击“…”按钮进行选择。3.录入无误后,点击“提交”、“确定”,系统提示业务登记成功。若提示登记失败,可重新修改录入信息后,再次提交。
    +1 2019-12-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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