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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异地转存和贷款问题

    本人是非广州户籍,在广州购买公积金已满足6个月以上,未满2年,但在北京已连续购买公积金3年,想问下,将北京的公积金转存至广州后,能不能满足这一条件贷款即“非本市户籍职工连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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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904739070

    发布于2019-10-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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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27784642 丨Lv 0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曾在异地缴存的职工,缴存余额已转移到广州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认可其在异地缴存的记录。连续缴存时间由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上载明的最后一次连续缴存时间与在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缴存余额未转移到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不合并计算。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涉及异地缴存时间认定的,在异地缴存与广州缴存之间不得有断缴月份。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十二个月(不含)之前;外地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二十四个月(不含)之前。
    +1 2019-10-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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