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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补充说明)

    同志您好!在这里补充说明一下上午我提交的咨询内容。本人所在的公司地址是在广州,户口也是在广州(集体户口,大学毕业后从学校转到公司),但是家乡是阳江市,妻子户口在韶关,夫妻两人在广州、韶关均无房产,于2017年年底在阳江市以组合贷方式购得首套房产(签合同是2017年年底,2018年9月份开始还房贷),请问是否可以提取本人在广州缴纳的公积金?(不是提取每月600元的那种,顺便声明一下,提取公积金不是用于购买二套房或者非法活动,而是准备用于装修房子)谢谢! 北京市

    集体户口 房贷 户口 提取公积金

    提问者:ask3705752715

    发布于2019-07-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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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53172991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则有两种具体情形: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例: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房,缴存人户籍在A市,其配偶户籍在B市,则缴存人在广州、A市、B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例:缴存人或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缴存人户籍在A市,其配偶户籍在B市,则缴存人在广州、A市、B市的地级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另: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户口迁到广州集体户口,广州集体户口亦属广州户口,则在阳江购房不符合户籍地购房。
    +10 2019-07-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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