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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山、中山公积金异地转移至广州,缴存年限是累积计算吗?

    本人截止至2019年5月,已在广州连续交了9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现计划将佛山、中山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广州,请问佛山、中山两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可以累积吗?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美派斯

    发布于2019-05-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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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232714166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一、曾在异地缴存的职工,缴存余额已转移到广州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认可其在异地缴存的记录。连续缴存时间由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上载明的最后一次连续缴存时间与在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缴存余额未转移到广州的,连续缴存时间不合并计算。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涉及异地缴存时间认定的,在异地缴存与广州缴存之间不得有断缴月份。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十二个月(不含)之前;外地户籍的职工,在异地的首次缴存时间需在申请贷款的二十四个月(不含)之前。
    +1 2019-05-2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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