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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账户往年的结转款在19年合并入新账户后,是否会按19当年新交款而错误计息

    现14年前旧账户的资金拟合并入14年后现用的新账户中,旧账户的余款现每年只有一次年度结息记录,而新账户中除了每年一次结息记录外,还有每月一笔的交款记录。若在19年5月操作合并后,旧账户余额加新账户余额将成为新账户的总余额。--------请问到19年6月结息日时,在新账户的总余额的利息计算中,分得清楚A哪些是18年6月后的12笔月缴记录该得的当年利息,哪些是B旧账户14年前就已结转+新账户18年6月前已结转的往年总交款的年度结转利息吗?因担心旧账户14年前都已结转的余款在19年5月操作合并转入新账户时,在6月计息日被错误当做19年月缴款而错误地把旧结转款的利息当做19年新缴款的利息计算了(即旧账户的转入款应仍该按1.5%的结转利率在19年6月时在新账户中计息才对),特此咨询,谢谢!第二个问题,若真被错误当成了当年归集的新交款而算错了利息,是否可以申诉修改错算的计息账目内容?(因上次咨询的结果太专业看不懂,特此再次细问,希望能回复的浅显明了,别太专业词句了,深表感谢!) 北京市

    利息计算 利率 利息 举报

    提问者:ask9269431719

    发布于2019-04-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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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欧阳锦棠 丨Lv 3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1、缴存人不论任何时候做两个账户的合并,旧账户中的余额均会分为两个部分,即定期部分和活期部,分别增加到新账户中的定期部分与活期部分之中,其中资金本身所存期限等信息也将一并对应的带入新账户之中,每年6月30日结息时,再分别对新账户中定期部分资金和活期部分的资金做结息。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财政部联合下发的[2016]43号文的规定,目前的职工公积金定期部分资金与活期部分资金均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也就是均按年利率1.5%计息,定期与活期的利息是一样的,没有差异。
    +1 2019-04-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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