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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祝福公积金提取

    您好。我2018年4月份离职后至今公积金账户未有再缴存过。今年2月份我在微信上操作转为了个人自愿缴存,考虑到个人种种原因,当月又封存了也未缴存过,目前显示是个人缴存账户。请问这样我是以个人缴存的方式去申请提取,还是以单位离职的原因去提取(我离职已有半年)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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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dreamboat920

    发布于2019-04-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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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389210157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一、根据您的描述,如以单位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则需按以下条件申请提取。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注:以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提取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需满足封存满半年及其他条件。二、自愿缴存人员、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一)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按月还贷)提取办理指引》。(二)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地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1、非按揭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2、按揭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台港澳)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二、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办理材料及流程根据不同情况详见《租房—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提取办理指南》、《租房—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办理指南》、《租房—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办理指南》。三、账户停缴半年后可申请提取,提取限额不超过个人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一)办理流程: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个人版)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承办银行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或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办理提取。(二)申请时间:自愿缴存个人账户连续半年未发生汇、补缴业务的,即可申请提取。(三)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原件1份)(四)办理地点: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详见中心网站)。四、个人自愿缴存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销户提取办理指南》。
    +1 2019-04-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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