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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疑问

    第十七条XXXX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于此条如何理解呢?新调入的意思是不是这个人员在其他单位曾经缴纳,然后现在到我司入职需要在我司账户启封,就要从发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这个意思还是说是“单位新调入”是指两个单位之间有业务关联才算呢?另外,比如我们是22日发当月1-30日的工资的,那么我要如何在发工资之日起给这个新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呢???缴四分之一个月吗??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 举报

    提问者:ask5600053458

    发布于2019-04-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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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577559661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新参加工作”是指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进入新单位工作;“单位新调入职工”是职工在两个关联单位间调动,如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间的工作调动,职工能提供调令或工作调整通知等相关文件,除此之外的情形,一般理解为“新参加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在线咨询不涉及业务受理及审批,若仍有疑惑,可就近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咨询。
    +1 2019-04-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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