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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原因的选择

    您好!我2017年8月到2018年4月正常缴纳了公积金,2018年4月离职后到现在就停止缴纳了,然后现在公积金是封存状态。我去办理提取,提出原因怎么选择?是选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是选账户连续缴纳满半年(自愿提取),账户连续缴纳满半年(自愿结息),还有表上的联系电话写我自己的,还是公司的联系电话?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 户籍 举报

    提问者:ask177946781

    发布于2019-03-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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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578332244 丨Lv 0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若您符合以下提取条件规定且资料齐全的,可勾选相应的提取原因,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在办理时咨询办理人员后再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七)离休、退休的。(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规定的,缴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请提取。1-4项为部分提取,5-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提取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详见提取相关指南,链接:
    +1 2019-03-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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