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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住房不能按月提取偿还贷款?

    第三章提取频次及额度第十条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实际支付购房款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第十一条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购房贷款发放后提出申请,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一)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人均应当办理按月还贷,直至贷款结清。在按月还贷期间,提取人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月还款额,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人申请贷款时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同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以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结清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二)提取人使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外的贷款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取,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1.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2.在还款期内,可以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按月提取偿还贷款。按照规定,商业贷款购买自住房的,也能按月提取还贷。但现实中,为什么还不能?如果说待与商业银行进行数据对接后,那请问这个业务是个人申请还是如何办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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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901851527

    发布于2019-02-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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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游走在岁月的声音 丨Lv 3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2019年1月1日后提交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和2019年1月1日前已提交但未通过公积金中心资格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申请需要办理按月还贷,除此以外的按揭购房,以非按月还贷方式提取。《提取办法》实施后,使用本市商业贷款(不含组合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待与商业银行完成数据对接后自愿选择按月还贷。暂没有具体办理措施,如有变动,请及时留意我中心公告。
    +1 2019-02-2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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