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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单位提取

    内容: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后,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广州市无套取住房公积金记录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账户5年后,封存满半年可以提取。我想之前给我的恢复咨询一下:1)未在异地继续缴存。是指在异地,如珠海,缴纳不再是广州住房公积金,是这个意思吗?可以交珠海公积金吧。2)在广州市无套取住房公积金记录。之前在2018-12月提取过无条件的每个月600的租房钱,算不算取住房公积金记录? 北京市

    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4934160714

    发布于2019-01-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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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100040496 丨Lv 2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未在异地(如珠海)继续缴存且已封存满半年即可。套取记录是指违规提取,租房提取为正常提取业务,不会产生套取套取记录。
    +1 2019-01-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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