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毗邻城市购房提取公积金

    你好!本人一直缴交广州住房公积金。在番禺区沙湾镇有一房,无货款无抵押。房产证户主是父亲的姓名,我和我妈妈都是房屋共有人(有房产共有证)。在2018年4月本人在佛山购买一房,用银行货款。鉴于现在这个情况,我想咨询一下:在新的政策中,我能否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

    户主 购房 房产证 提取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391636177

    发布于2019-01-0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9915963189 丨Lv 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若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可以提取。注:2019年1月1日起,提取需按《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链接:具体的业务办理要求请留意网站近期的最新消息。
    +1 2019-01-02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