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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不是买房子办理房贷前必须要先准备首付款 首付款付清后才能办理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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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狂爱巧乐兹

    发布于2013-08-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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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岳菲儿 丨Lv 1
    按揭贷款是住房担保贷款的一种形式,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由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 一、条件 申请人的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符合下列条件: 1、有效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已付最低30%及以上房款;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揭贷款的条件: 1、按揭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商品房总价格的70%; 2、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利率。 二、 程序 1、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必须是与银行签订有按揭协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 2、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按不低于总购房价款的30%付清首期款项; 3、向银行递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4、银行对借款人及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由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对所购房屋按贷款期限办理保险; 6、借款人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银行,房地产企业与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递交银行保管。 借款人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在三周内答复。审查同意后,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时,由于其用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且须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手续。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银行。在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抵押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取消房屋上的《它项权利证书》,借款合同终止。
    +1 2013-08-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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