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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新单位开户登记的疑问

    新单位开户缴纳的基数和比例怎么确定?单位缴纳公积金基数能不能直接以最低的工资基数缴纳?单位和个人缴纳需要一致吗,如果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数不一致时,缴纳该金额怎么算?是不是所有职工都要购买公积金?部分职工意愿上不想买公积金情况下能不能不购买该部分的?如果部分职工在其他单位缴纳公积金,这些职工公积金需要断缴然后买回公司的公积金吗? 北京市

    公积金基数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803634500

    发布于2018-09-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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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564332068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2018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2018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本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654元。职工缴存基数等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免缴。三、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确定;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若仍有疑惑,请到我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做进一步了解。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9-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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