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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积金贷款出具证明

    广州公积金由2015年8月缴纳至2017年6月份,2017年7月份至今在佛山缴纳公积金,2018年8月广州公积金账户余额已转移至佛山账户,当前佛山组合贷款需要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证明2、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表4、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明细以上四份表格是否仍可出具?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去哪个中心才能开具此四份证明? 北京市

    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举报

    提问者:任辰

    发布于2018-08-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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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847663606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广州缴存职工、向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需要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的,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我中心下属天河管理部开具。天河管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二楼。涉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请按前台指引处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9-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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