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在清远市清新区购房提取公积金的事宜

    你好,我是省外四川户口,在广州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三年,于今年1月份在清远市清新区购房,购房发票目前正在开具,原准备7月底准备提取广州公积金的,可是新政策下发后,说只能在广州或者户籍所在地购房才能提取,所以我想咨询下以后我把户口转到清远后还能提取广州公积金吗?毕竟我的广州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可以减轻很多房贷压力,毕竟那也是我的辛辛苦苦存的钱。 北京市

    购房发票 房贷 购房 户口 举报

    提问者:沃东壤

    发布于2018-08-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754978078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缴存人在广州市、户籍所在地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人或者配偶户籍所在地级市范围内均可。其他地方购房不可申请提取。若您将户口迁到购房地,则符合缴存人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职工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还款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已办理首次提取,若贷款提前还清,也可继续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不能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办理。非按揭购买一手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非按揭购房二手自住住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如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首次申请,则不能以该套房屋的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8-22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