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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您好,我叫左江春,陕西渭南人。我2001年8月开始在广州开发区工作。我于2007年7月在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高新幸福城购买了一套104平米的普通住宅(一次性付款,付款后在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直至取完本套房款。)2013年我在陕西渭南万达广场购买了一套57平米的SOHO公寓房(也是一次性付款,属于商业用房,由于是商务房,所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我的问题是:我现在想在渭南高新幸福城再购买一套106平米的普通住宅,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用房 住房公积金 万达 举报

    提问者:guohao525

    发布于2018-08-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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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090458551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如您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向购房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事宜请咨询购房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承办相关部门。附:广州现行的异地贷款政策如下:从2015年10月26日开始,广州公积金中心开始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贷款申请1.贷款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在广州购买自住住房;(2)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3)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他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2.办理流程(1)职工向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职工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21楼)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二)申请出具缴存证明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向我中心天河管理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12号2楼)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由天河管理部按规定办理。详情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链接如下: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8-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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