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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内异地公积金转移或合并

    2013年以前,我在珠海市工作,期间在珠海市缴存了公积金(余额未提取,账号已封存),2014年开始在广州市工作,并开始在广州市缴存公积金,请问可以将珠海市的公积金账户与广州市的账户合并吗?需要什么材料?材料是否需要原单位盖章? 北京市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9628395766

    发布于2018-07-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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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772491437 丨Lv 1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异地转入的:(1)办理流程: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会计部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原受理网点为职工办理转移合并手续。(2)办理材料: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③并在前台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均无需盖单位公章);③职工本人办理,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3)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7-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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