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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补缴员工住房公积金问题

    现我司需补缴三名员工2015年7月-2017年12月公积金,该期间三名员工由本公司汇缴公积金。但现已不由本公司汇缴,已转移至其它公司。我们公司是否要开一个临时封存户为他们补缴?所需提供的资料除了补缴书、单位说明、补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汇缴变更表,是否有遗漏?其中汇缴变更表填写时需不需要分开一个个缴存年度赖填写?还是只需写每个人2015年7月-2017年12月补缴的总数? 北京市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6521118117

    发布于2018-06-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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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7167049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的缴存、提取及贷款业务的问题,由于涉及特殊情况,故无法具体指引。涉及特殊情况需开设临时账户的,建议您就近选择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前台工作人员,再按其指引办理。地址链接: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6-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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