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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多年公积金提取问题

    15年离职后已不在广州工作,当时未及时办理公积金提取。现在已无法获取原单位的离职证明,请问可否用新单位的在职证明替代?还是只能办理转移呢? 北京市

    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 举报

    提问者:ask3723096530

    发布于2018-05-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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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929635484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离职提取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在职证明不能替代此项材料。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5.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出境定居的;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4项为部分提取,5-11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 ????? 职工有新单位接收的,可将住房公积金转至新单位继续缴存。由于不清楚您办理何种转移业务,具体转移业务请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链接如下: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5-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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