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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简化租房提取再次申请

    我于2017年9月份到网点银行申请过了一次不提供租赁合同和发票(每月提取公积金金额600元)的提取公积金申请,并于2018年3月5日最后一次收到公积金的提取金额。现想再次申请此种方式的公积金提取,但在微信公众号上点击“公积金提取申请”时,系统显示“你已于2018年3月5日成功提取,距离下次提取还剩136天的时间”,出现这种情况的话,我是否就是无法再申请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了?然后136天以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才会给我的提取账号打款? 北京市

    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 提取公积金 取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9210297014

    发布于2018-04-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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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122573177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即上次提取到帐时间与下次提取到帐时间间隔必须满180天或以上。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4-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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