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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超工资收入作为缴存基数吗

    背景:广州和东莞两处任职同时发放工资,广州每月发10000,东莞每月发5000,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1.可以按照15000的缴存基数买公积金吗?2.如果可以,怎么操作?自行在网上随时操作还是每年7月左右递交纸质资料到管理中心前台?3.递交纸质资料的时候,是否要自行制作每月15000收入的资料?4.如果这样操作,超过本单位实际工资收入缴存了公积金,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执法角度讲,有没什么法律风险? 北京市

    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9500965628

    发布于2018-03-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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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侯浩然 丨Lv 3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由于涉及特殊情况,故无法明确答复,建议您到我中心任一管理部或办事处咨询。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3-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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