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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批准将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

    现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要求,造成本人购房无法筹足符合购房贷款比例首付款,造成我无法购买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我国其他一些省份已经请允许此条款,提请我市也早日实施该便民政策。 北京市

    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首付 首付款 购房 举报

    提问者:ask484097618

    发布于2018-01-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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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戴华清 丨Lv 3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故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可用于首付,请待您办妥购房手续且资料齐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资料到经办银行网点申请提取。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01-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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