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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事宜

    您好!我是一名外省户籍务工人员,在广州已经务工十年。用人单位一直以来都是按8%的比例给我们交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费用,我的月平均工资差不多有5000元钱。这么多年以来,用人单位一直是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给我们交纳个人住房房公积金费用。请问,一,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正确合法吗?二,如今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是按什么标准来缴纳的呢?三,如果用人单位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劳动者又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四,如果需要维权,劳动者又该准备一些什么样的资料呢?谢谢! 北京市

    个人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纳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9841204340

    发布于2017-12-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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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347619571 丨Lv 2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对于你咨询的问题,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进一步核实您本人的缴交基数。若经沟通单位仍不为您更正的,请您进入我中心网站“投诉建议”栏中填写您单位及您个人有关信息后,我中心再作进一步的处理或指引。“投诉建议”网址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12-0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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