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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如何处理

    缴存基数不变,但在8月31日前未去办理调整缴存基数,如何处理?需要怎么做? 北京市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月亮乐园

    发布于2017-10-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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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699119333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职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新缴存年度内保持不变的单位也须办理年度调整手续,按要求申报相关缴存数据,以免影响连续缴存。缴存单位应当在2017年7月3日至8月31日期间办理年度调整手续,在此期间未完成年度调整的,应当继续按上一年度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汇缴、补缴,视作连续缴存;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2017年9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调整的单位,只有在完成年度调整后,才能按照申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汇缴、补缴新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关于2017年度调整工作具体请查阅以下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配合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关于2017-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温馨提示》若仍有疑惑,请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咨询并按前台指引处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10-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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