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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后账户显示注销如何提取

    你好,我于六月份十五号离职,公司告知会缴纳六月份的公积金,然后封存账户,现在登录查看,显示账户已注销,请问我该如何查看账户余额和提取。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080588217

    发布于2017-07-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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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378237099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若您注销之前的公积金账户后又入职本市缴存的单位,新单位为您重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继续缴存。一般情况下,重新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会沿用之前的公积金账号。重新开户缴存的职工,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网点重设密码后方可登录查询,网点链接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由于涉及您本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及账户安全因素等方面的考虑,我中心不接受在线或电话查询,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或其他信息及办理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密码: 1.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职工住房公积金登记信息有误,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到中心经办网点查询自己所有缴存情况。一般住房公积金账号为职工身份证号码后面加00或01(顺序生成)。 2.若已取得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密码的,可通过登录网上“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 3. 若已取得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密码的职工,除了可通过我中心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之外,目前还可以通过以下六大移动平台链接登录办理。 (1) 支付宝:点击支付宝“城市服务”选择“公积金查询”或“公积金业务办理”,便可进入广州住房公积金移动应用平台,通过输入本人公积金账号、密码等登录系统,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查询、提前还款、偿还逾期等业务。 (2) 微信:打开微信“钱包”,选择“城市服务”中“政务办事”——“公积金查询”便可查询缴存信息、贷款信息等。目前该模块只开通了查询功能,暂时不能办理业务。 (3) 广东发布:关注“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中“微办事”,选择“微信办事”后,点击“政务办事——公积金查询”,再选择“广州公积金信息查询”或“广州公积金业务办理”。 (4) 中国广州发布:关注“中国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便民服务——网上办事”,选择“公积金”。 (5) 南方新闻客户端:在南方新闻客户端(APP:南方Plus)点击“服务”,选择“本地服务——公积金”。 (6) 广州通:通过“广州通”(APP)首页选择“公积金”便可以查看资讯动态、查询信息、办理业务。 注:新开户或从未设置过住房公积金个人密码的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设置个人密码,网点地址链接如下: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7-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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