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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费额度及缴纳年限

    我是广州市杰能劳务派遣的员工,派驻单位为广州市广日物流有限公司,10年4月23日入职至今,单位(杰能公司)从15年1月份开始才给买住房公积金为每月78元,经几次调整现为每月95元,缴费额度为番禺区最低基本工资的百分五,我14年至今平均工资为五千元每月,这缴费额度合理吗?公司只是在14年12日发了通知,从下月开始每月缴纳78元住房公积金,本人也从未签收过任何文字文件。如果我从现在单位辞职,是否可以向单位追讨14年12月前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3651371861

    发布于2017-07-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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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509355269 丨Lv 1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在线咨询”只解答常规归集、贷款业务问题,如汇补缴、转移、提取、变更等。如要反映、投诉单位未开户或单位已开户,但未足员、未足额的情况,请登录我中心网站“投诉建议”栏中填写您单位及您个人有关信息后,我中心再作进一步的处理或指引。“投诉建议”网址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7-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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