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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事宜

    公积金对账簿是否需要本人去银行办理?应该在哪个银行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若我离职了,单位停缴公积金,我是否需要提取出来?不提取的话里面的钱是否清零?不提取日后找到单位缴存是否继续累积?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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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374060556

    发布于2017-07-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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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44997446 丨Lv 1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对账簿的申领1.申请条件: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齐全无误的。2.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审核并发放对账簿。3.办理材料:职工本人申请的:⑴《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一式一份;⑵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⑶若职工已领取过旧版公积金对账簿的,申请时还需提供职工的旧版公积金对账簿;单位经办人申请的:⑴《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一式一份;⑵提供备案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⑶若职工已领取过旧版公积金对账簿的,申请时还需提供职工的旧版公积金对账簿;若无法提供职工旧版公积金对账簿的,单位经办人不可代为申请,必须由职工本人自行前往缴存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办理。4.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可申请提取;若不选择提取,账户余额不会清零,账户余额属职工个人所有,若您之后又入职广州新单位的,可将公积金账户转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7-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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