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缴存月份有疑问

    单位应该从2017年3月开始给我交公积金,事实上,2017年3月份的工资(4月13日发)已经开始扣公积金了。截止今天(17年7月11日),已经从个人工资里扣除了3次公积金,我查询个人账户,只有2017年5月25日和2017年6月23日两次缴存记录。1-是不是少缴了一个月的公积金?2-广州的公积金是要推后2个月到账嘛?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王增茂

    发布于2017-07-1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2266833691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对于你咨询的问题,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进一步核实您本人的缴存情况。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7-12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