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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离职时还是广州集体户现在已迁户口销户提取该怎么办理

    2008年-2011年在广州缴住房公积金,2011年离职时还是广州集体户,没有提取公积金。现在已迁户口,销户提取是不是一定要离职证明原件?由于离职证明原件已经找不到了,复印件可以吗? 北京市

    户口 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 迁户口 举报

    提问者:ask1047766787

    发布于2017-07-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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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854900234 丨Lv 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离职提取需提供离职提取证明原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1-3项为部分提取,4-10项为销户提取,请选择符合上述情形的提取条件,详情可查阅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7-0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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