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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未正常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连个人缴纳部分也被挪用了职工合法权益何在

    请问单位由2012年开始至今未给职工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连个人缴纳部分也被挪用,未缴纳到个人公积金账户,请问公司是否违法,现在补缴以前的,一年补缴三五个月,越补欠职工公积金越多,职工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市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苏格兰调情本山大叔

    发布于2017-06-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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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831933098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你咨询的问题,请您进入我中心网站“投诉建议”栏中填写您单位及您个人有关信息后,我中心再作进一步的处理或指引。“投诉建议”网址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6-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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