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1月份之前正常缴存公积金3月新公司汇补缴2月公积金算正常连续缴纳吗

    1月份之前正常每月缴存公积金,1月底有缴存,记账日期和汇补缴日期为1月,2月换了新公司,新公司是补缴的方式,所以在3月的时候新公司汇补缴2月公积金,记账日期是20170328,但是汇补缴日期是201702,算正常连续缴纳吗 北京市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7187942090

    发布于2017-04-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9186904630 丨Lv 1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的,除了符合贷款条件及资料齐全外,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需连续足额缴存2年(含)以上,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连续缴存是指每月缴一次公积金,一次性汇缴多个月、一个月内多次缴存及其他非正常缴存的情况均不属于连续缴存。已缴存1年以上(含)或2年以上(含)的职工,若因换工作、单位财务等非个人原因出现不超过三个月份的补缴记录,由单位提供补缴证明后,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详请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4-25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