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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户籍在广州缴存公积金可否在清远市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

    我是公司集体户口,户籍从清远市迁到广州市,在广州工作,缴存公积金,现想回清远市购房,但清远市银行告知我非清远市户籍,无法为我办理公积金贷款,经查看广清公积金互通业务已取消了户籍的限制,请问我是否可用广州公积金在清远市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 北京市

    集体户口 购房 户口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6168536712

    发布于2017-02-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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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sxukuang 丨Lv 3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广清公积金帮扶贷款如下:贷款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广州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符合清远市购房条件,在清远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3.符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4.通过广清帮扶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参照清远当地提取政策执行,具体业务操作细则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制定。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清远市建设银行、清远市中国银行详见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第二十四点“广清公积金帮扶贷款“,链接如下:若仍有疑问,建议您到贷款承办网点详细咨询。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2-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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