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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缴存金额

    1.最低5%的规定是否已由国务院公布执行?2.事业单位是否一定要为职工缴存数额相当的住房公积金?(如我个人缴纳500,单位需缴500)3.如从职工工资中扣除单位应缴部分算不算违规?(如个人应缴500,工资实际扣除1000)4.如果违规应该通过何种途径维权? 北京市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欧阳锦棠

    发布于2017-01-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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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小小脸蛋 丨Lv 3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确定;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个人比例在上述原则下,允许您进行自主选择。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的通知》,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线咨询”只解答常规归集、贷款业务问题,如汇补缴、转移、提取、变更等。如要反映、投诉单位未开户或单位已开户,但未足员、未足额的情况,请登录我中心网站“投诉建议”栏中填写您单位及您个人有关信息后,我中心再作进一步的处理或指引。“投诉建议”网址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01-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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