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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收取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

    我在今年(2012)4月初买的房,合同上时4月30号前交房,因为外出所以我昨天(6月)去物业拿钥匙,物业要求我从2011年7月开始缴。关于这套房子的详细介绍如下:原先这房主2011年是跟开发商签过合同,但一直没给清房款,所以一直没交房拿钥匙,在我们买的时候产权大厅也退了他先缴的购房税和维修基金,所以我们并不是二手房够买的,开发商也废除了他之前的合同跟我重新签订的合同,现在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我不是很清楚物业收的是否合理。请懂这方面的朋友教教我该怎么做。谢谢 北京市

    物业费 购房 物业 购房税费 举报

    提问者:天虹帝国

    发布于2013-08-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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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tj_zhangmin 丨Lv 2
    1、您应该从4月30日开始缴费。2、之前的费用,应该由开发商向物业公司缴纳,时间从首批房交房之日到您应收房的4月30日。3、中间有其他业主跟开发商之间要买又没买成造成的纠葛,应该由开发商和原业主解决,跟您以及物业公司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12 2013-08-25 举报
  • 爱因斯坦2002 丨Lv 3
    合理,从你收楼开始不管你是否入住都要收取物业管理费。
    +1 2013-08-25 举报
  • rewgfjke 丨Lv 4
    你是4月30日接房,就应该从4月30日开始缴纳物管费,那里的物管可能是想找个冤大头。
    +1 2013-08-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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