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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放款后公积金中心是否会在一定时间内退回房产证吗

    公积金放款后,公积金中心是否会在一定时间内退回房产证?一般多久会通知?全额公积金贷款购房(二手按揭),借款合同是公积金中心返还吧?指南上“职工购房本金额度提取完毕,如需申请提取利息额度的,另需提供利息清单。”如何知道自己的本金额度是多少呢?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购房 房产证 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3809713784

    发布于2016-12-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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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esameabc 丨Lv 0
    给你看看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及账号安全等因素的考虑,我中心不接受在线查询。且不清楚您的具体贷款情况,故建议您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1、住房公积金贷款成功放款后,一般房产证应抵押于经办银行,详细请您向经办银行咨询。2、如您的贷款非经办银行办理,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担保中心经办担保贷款的,可向担保中心咨询。咨询电话:855038698550284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贷款合同的领取,请咨询经办网点。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职工以按揭购房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1、从2013年8月1日起,职工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暂以购房本金核定,不计算贷款利息,即系统中贷款本金按贷款合同贷款本金录入,贷款利息暂录入为0。待职工提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贷款还款利息。利息可半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需提供原提取政策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已偿还的贷款还款清单或还款账户存折(存折中还款明细能分别列示每期还款本金和利息额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到经办网点申请,提取额为本次提供的已偿还贷款利息额,下次提取时本次及之前已提取的利息不能再提取。2、职工在2013年8月1日前已经以按揭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且可提取额度核定正确的,按原操作流程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12-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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