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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汇缴贷款是否要重新算连续缴存月数

    2015年12月到2016年9月都是当月汇缴当月公积金,但在2016年11月1日才汇缴了2016年10月的,现在要买房贷款,会因为11月1日的新政而得重新计算月数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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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008625767

    发布于2016-11-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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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108434455 丨Lv 2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缴存认定标准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穗公积金管委会(2016)1号),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具备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不满足以上规定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2016年11月1日起录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的贷款执行相关政策。详情可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11-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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