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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相关事宜

    本人原住房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自动提取(2013年9月新系统后),但随后卖出了原住房又一次性付款买入一套一手楼。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在把原第一次购买住房的公积金提取额度提完后,再用现在这套一次性付款购入的一手楼来继续申请提取额度?如果原第一次购买住房的提取额度提完时,新购的一手楼发票时间以及购房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已超过2年,那么是否还能用现在这套一手楼来继续申请提取额度?另外,请问“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中的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如何界定?是按购房合同中签订的最后付款日期还是按购房发票日期?以上内容请解答,非常感谢! 北京市

    购房发票 购房 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 举报

    提问者:ask6097963447

    发布于2016-10-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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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54569710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所购房产所有权发生变化,提取人不再拥有该房产所有权时,因该项购房行为而产生的提取资格将自动丧失。“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按照购房发票日期核定。附:职工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还款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已办理首次提取,若贷款提前还清,也可继续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不能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办理。职工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申请提取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职工以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申请提取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仍有疑惑,建议您持购房资料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详细咨询并按前台指引处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10-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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