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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调整公积金问题咨询

    1.今年为强制下调公积金缴存比例,请问这种情况还需要单位召开职工大会,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职工打回会议决议书才可以调整比例吗?2.调整业务一定要到铁道分中心办理吗?其他业务中心不可以办理吗?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1831098538

    发布于2016-07-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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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423012174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一、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895元,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92元,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92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33820元,且须按税务部门规定纳税。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确定;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7月8日到8月31日期间,我中心办事窗口集中办理单位年度年度缴存调整业务,原则上将停办除执发和信访以外的所有前台业务,缴存单位和职工需办理其他前台业务的,请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注:铁路分中心只办理其辖下缴存单位的年度调整业务。关于2016年度调整工作具体请查阅以下两份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具体问题的通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的通知》二、另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详情可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链接如下:若仍有疑惑,请到我中心管理部或办事处咨询并按前台指引处理。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7-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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