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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家庭的名义可以申请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你好,我是深圳户口,老婆是广州户口,我在深圳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入广州吗?以家庭的名义可以在广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深圳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转入广州,需哪些资料? 北京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 户口 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2749189335

    发布于2016-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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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141280709 丨Lv 2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职工办理账户转移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1.办理流程:(1)异地或广铁分中心转入:单位或职工在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广铁分中心转入的无需提供)→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汇款信息核对,登记相关转入信息→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审核并办理转入、合并手续(资料齐全情况下,转入、合并不超过5个工作日)。(2)封存部转入: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转入(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或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转入。2.办理材料:(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加盖新单位公章);从封存部转入缴存单位的,转入后,新单位只有一个账户的不需要提供《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注:异地办理转入的,单位首先需要在单位账户下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至我中心任一办事处、管理部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持缴存证明到异地中心办理手续,转入款项到账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2)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单位需要办理50个或以上职工从封存部转入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或备案章(证明中需注明:转移人员数量,并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贷款方面:一、职工两人均为房屋产权人且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 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认定标准如下: 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不予贷款情形(适用于普通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贴息贷款): 1.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 2.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房; 3.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限制贷款情形(适用于普通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贴息贷款): 1.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显示住房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贷款结清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详请可查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链接如下: ? 在线咨询只为职工解答常规贷款业务,不涉及业务受理及审批细节,故无法具体指引。具体情况建议您到以下网点咨询。 (一)中心受理网点 1.天河区 咨询电话:85503869 面签电话:85503925 抵押办理:85503507 服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3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7:00 2.荔湾区 咨询电话:81304063 服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2层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7:00 3.黄埔区 咨询电话:暂无 服务地址:黄埔区黄埔东路302号黄埔花园裙楼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7:00 4.增城 咨询电话:82689080(新塘)32851277(荔城) 服务地址:新塘镇荔新13路73号新塘公积金分理处(农商银行)2楼;荔城街荔园路1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5.花都 咨询电话:36925521 面签电话:36935112 抵押办理:86707496 服务地址: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5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6.番禺 咨询电话:34606606 服务地址:番禺区德兴路37、39号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7.从化 咨询电话:37900985 办理抵押:37900913 服务地址:从化市街口河滨南路93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30-17:00 8.海珠区 咨询电话:34066210 服务地址:新港西路162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 9.白云区 咨询电话:36549491 服务地址: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 10.南沙区 咨询电话:31150577 服务地址:南沙区进港大道22号39单元(金莎广场二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 (二)银行受理网点 目前可以办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申请人可到上述银行在广州市的分(支)行(业务网点)办理和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7-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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