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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证约定份额能否有公积金一方按百分百提取

    今天广州日报,报道了广州发布新版公积金提取指南。其中提到“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房屋产权人的配偶也可以申请”。是否是说2013年8月按份额提取各自公积金的规定已经取消了呢?我在2013年9月首次提取公积金,夫妻房产证约定各自50%。我可以按100%提取公积金吗? 北京市

    房屋产权人 房产证 产证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实用资源网

    发布于2016-06-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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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49689612 丨Lv 1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8月1日后,职工首次办理提取时,房屋有两个产权人且为夫妻关系的,房屋(或购房合同)已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按产权份额划分;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个人可提取金额无需划分,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若其中一方没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也按照上述方法进行操作。例1: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人为夫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明确划分产权为A占60%,B占40%,则A、B的个人可提取总额分别为购房总房款的60%、40%;若A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B只可提取属于自己名下的40%。例2: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有A、B两人,且两人为夫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中无明确划分产权,则A、B两人共同享用该套房屋的可提取总额,不必划分;若A或B任一方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则无需划分个人可提取额度,由有缴存的一方全额提取,无缴存一方日后缴存时,再增加共同提取人。详情可查阅以下两份通知:“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链接如下:及“关于对《关于调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进行明确的通知”,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6-1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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