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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银行账号信息

    因签订ETS的银行账户正在做变更,可能无法缴纳公积金,想通过缴款到前台申报的方式进行缴纳2016年5月的公积金。急,希望在5月扣款。此外,问一下,如果6月再缴纳5月份的公积金,会不会在系统中留下“补缴”或“逾期缴纳”的记录。我们不希望有这样的记录出现,所以急着申报5月公积金。谢谢哦~ 北京市

    公积金 逾期 公积金管理中心 举报

    提问者:ask529466403

    发布于2016-05-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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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510650414 丨Lv 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通过现金送款单或转账/划款形式办理汇缴业务。汇缴业务如下: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提供《住房公积金年月汇缴、变更表》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变更后,再进行汇缴,确保实际汇缴金额与系统记录金额一致。办理流程: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①《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一份;②付款票据(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等;其中现金送款单、转账/划款回单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备案章),选择委托扣款的单位不需提供付款票据。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此外,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未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即单位缴存末次正常汇缴年月之前的公积金,按补缴业务处理。单位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办妥补缴业务且金额到帐后缴存明细会显示补缴记录。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5-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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