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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缴纳公积金时显示请确认原公司已足额缴存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然后缴款不成功

    从原公司离职,现公司缴纳公积金时显示请确认原公司已足额缴存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然后缴款不成功。且离职时原公司没有告诉公积金账户密码,现在也无法查询。应该怎么处理?? 北京市

    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6514946251

    发布于2016-05-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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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711089575 丨Lv 2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若转入方与转出方均为本地单位,请办理本地转移,将住房公积金账号转入新单位启封缴存。本地转移业务如下: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单位或职工个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前,转出单位必须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职工办理账户转移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本地转移(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或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本地转移。需要提交的资料: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原单位或新单位盖公章或备案章);②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单位需要办理50人或以上职工的本地转移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或备案章(证明中需注明:转移人员数量,并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注:职工个人信息完全相符、个人账户为“缴存”状态,且因原单位已注销或两年以上没有工商年审导致无法将个人账户进行“封存”或“转入集中封存部”的,由职工个人提供工商部门打印的单位注销或商事登记信息、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年月汇缴、变更表》(无需加盖原单位公章),可直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或转移到集中封存部;转到新单位的,由职工个人提供工商部门打印的单位注销或商事登记信息、书面申请,再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加盖新单位公章或备案章)办理账户转移手续;个人信息不相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办理场所: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另请留意,从2015年9月1日起,受理住房公积金封存、启封和本地转移三项业务的前台经办网点将逐步减少(其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受理网点暂不变更)。《关于落实省、市网办业务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链接如下:若涉及其他转移,请查看缴存服务指南或按工作人员指引处理。由于涉及您本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及账户安全因素等方面的考虑,我中心不接受在线或电话查询,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或其他信息及办理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密码及对账簿: 一、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职工住房公积金登记信息有误,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到中心经办网点查询自己所有缴存情况。一般住房公积金账号为职工身份证号码后面加00或01(顺序生成)。 二、若您已取得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密码的,也可通过登录网上“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 2013年9月1日后,尚未取得我中心现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界面的登录密码的职工,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以下链接的经办网点前台设置密码。 网点地址链接如下: 三、领取了新对账簿的职工,可持新对账簿到全市任一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前台进行查询打印,也可在所有开通了自助打印终端的经办网点进行自助打印。目前开通对账簿自助打印终端的网点包括有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工行、农行、农商行的归集业务经办网点(之后如有更新于中心网站公布)。 新对账簿启用后,各银行将不再印发旧版对账簿,已领取了旧版对账簿的职工,两年内(自中心自主印发对账簿功能上线发布之日起)仍可在原发簿银行的自助终端设备打印旧版对账簿。 新对账簿的申领业务如下: 新开户或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的职工申领新对账簿,可通过职工个人申领,也可通过单位批量申领。 职工个人申领:职工为“缴存”或“封存”状态且个人账户信息齐全无误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网点现场填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办理新对账簿。 单位批量申领: ①单位为缴存状态的新开户职工或首次申请对账簿职工统一批量申领对账簿,申请时需提供资料:单位备案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非备案经办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对账簿授权书),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一式一份)到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②单位为已持有旧版对账簿的职工统一批量申领对账簿,申请时需提供资料:单位备案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非备案经办人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对账簿授权书),职工的旧版对账簿,需制簿的职工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20位数公积金账号,职工清单信息应与所回收的旧对账簿信息保持一致),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表中“单位申请”与“个人申请”两栏信息均须勾选填写,并由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 注:旧版对账簿已丢失的,不能通过单位经办人申领,必须由职工本人自行到网点申领新版对账簿。 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5-2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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