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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的条件咨询

    你好,本人在2014年5月与房产公司签订购房意向书,7月13日签订购房合同,2014年7月14日入职并开始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2014年8月3日完成最后一笔房款支付并出发票(发票日期也是8月3日),2015年下半年取得房产证,根据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的要求,请问这种情况现在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

    取住房公积金 房产公司 购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ask855846294

    发布于2016-04-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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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260261888 丨Lv 2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您是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还款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已办理首次提取,若贷款提前还清,也可继续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谢谢您的咨询。
    +1 2016-04-2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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